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友情原则
我有个朋友,人很真诚,做人绝不带半点伪善,从不肯粉饰自己眼中所见之事。他非常热情,对朋友的关心和爱护几乎无微不至。大家认为他是最后一名传统的守望者,没有半点媚骨的斗士,敢于对现代生活视而不见,甚至是嗤之以鼻。十余年来,他几乎刻板地一成不变地沿着固定轨迹运行。
凭直觉,他把我当成最好的朋友之一。无论去什么地方,他总会对我发出邀请,他们单位去秋游,按规定可以带上一人,也打来电话要我过去。我们几乎每天都通话,有时只限于问候,这些电话多是他打来,听到电话铃响,我能猜中是他打来的。我们不常见面,偶尔见面一次,在见面的几小时里,总会交谈得热烈而快畅;往往是抢话题,又互相谦让地请对方先说。人与人之间交往长了,总会有许多默契,有时他的一个眼神我也能领会,有时在一块散步,就是不说话,也会有许多心意相通的东西。他总喜欢打电话来(多是公费电话,还有就是我渐渐习惯他打电话),往往随口提起一个我们之间的掌故,在电话里爆发出冲天大笑。在这样的笑声里,身心都彻底地放松了。我觉得电话虽然快捷方便,有它优势的同时,也有些缺憾:比如通话时间受到限制,话无法说得深入透彻,如果有个观点相左要争论,显然电话的效果就不好了。幸好我会使用电子信箱,用尽了一切手段,费尽了一切口舌,最后他终于表示同意装只通信的“猫”,但必须我亲自去才行。我只好特别去他那儿一趟,架起了我们自由通信的桥梁。他虽然已经上网,但从来没有上网遛达。一段时间,我们通信的热情高涨,每天甚至可以通上好几封,因为他电脑打字已过关,信写得很长,使我看得很过瘾。有时争论一个问题,在信中就可以把自己的论点阐述得很详细。在互发伊妹儿中,我们找到了用信函斗嘴的乐趣。他在信中使用频率最多的一个词就是“作秀”,说我作秀,说自己作秀,说他人作秀,好像不如此作秀就没有乐趣。
我从幼年起就喜欢交往长者。因为年长者阅历多,知识面也比同龄人高一个层次,交往时可以不知不知觉地学到更多的东西。年长者对年幼者有种天然的爱护之情,会更宽容。即使你犯了错误,做了什么对不起长者的事情,只要低下头道个歉认个错,马上可以得到宽恕。和长者交往好处多多,甚至花钱什么的,长者也死要面子活受罪地先付款。我觉得自己比同龄人多一点什么,估计与年长者交往有关。
我这位朋友也是位年长者。
有段时间,我却一直逃避着和他交往,可当他没有电话来时,几天下来,心中又颇为不安,检点自己是不是过于冲撞了他,使他受到伤害,又忍不住要去问候。当我的声音一出现,他都会用惊讶热情的声音回应。我感到他是个大孤独者,没有任何人可以和他交流,他和我交流是勉为其难,是看得起我。我竟逃避他,真是不识抬举。有时我认为他不写杂文,是中国文坛的一大损失,相信他写杂文将可以建起一块文学丰碑。我产生把自己当成他的杂文磨刀石的念头,让他在这里磨练得更加尖刻老辣,以更犀利的语言揭露和批判人间的假、丑、恶,这样想来唤起几分悲壮。
我身上有许多男人们具有的坏毛病和坏习惯,比如吹牛、虚荣、不守信用、死要面子活受罪等等。我们见面的热情一过,他就随时找个话题轻松插入,对我新账老账一起算,见我哪儿痛就往哪儿戳,以为自己是火眼金晴,能明查秋毫。常弄得我冷汗直冒,头皮发炸,又是挤眉又是弄眼地求他住嘴。他却视而不见,连环炮发个不停,看我尴尬地站在那儿进不进出不出下不了台,还要痛打落水狗,砸下几大棍,铁面无私毫不留情地酷言讨伐,不给我留半点回旋余地。我当然也不会在那儿等着挨打,但回击的话总不如他有力,在我最激愤时有些脱口而出的刻毒语言,常常只吐出半句而不得不收口,还是想咬碎牙齿照顾他的面子。可是,朋友是个宽泛的概念,应该有宽阔的空间。一旦把友谊的面涵盖到个人所有生活空间中,友谊就起了质的变化。
他认为对我的揭发能切中要害,是对人品质的一种矫正,不这样不足以表达他的使命感。我却不以为然,谁都有些毛病,何况他纠出来的不过是些无伤大雅的小问题。你可以上纲上线无限夸大,也可以宽容待之,这是交友的艺术。只管自己从交友中获得快感,而使对方受到压抑;只管在朋友这里表现强力意志,而使对方蒙羞,这种友情就是强权友情。友情是种对等的关系,如果有强加的色彩就失去了友情的本质。友谊是以双方愉快为前提的,朋友是因为趣味相投、性情相近才聚到一起的,即使是忘年交。有了这一前提,友谊之树便会长青不败。
其实,宽恕、宽容、宽厚是友情最重要的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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